比选通告
庄闲和对子网站集团股权投资某公司执法尽职视察机构选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凭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决定接纳挂网比选的方法确定效劳单位,并诚邀切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加入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果真、公正、公正的原则对加入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1.1 项目概况及比选规模:
1.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2 招标编号:Z[2024]BX-28
1.1.3 效劳期限:2024年12月10日前提交执法尽职视察报告。
1.1.4 比选规模:本项目执法尽职视察等事情(详见第五章)。
1.2 质量要求
切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第四章条约要求。
1.3资格要求:
1.3.1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司法行政部分宣布的有效且上一年度年检及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包管资金的良好纪录。
1.3.2 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个已完成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律所为本项目组建的律师团队加入单个项目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增资扩股、股权相助、重大并购重组等股权投资类项目专项执法照料)。
1.3.3 信誉要求:不保存限制比选的情形。
1.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3.5 其他要求: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加入投标,如为分所加入本项目投标须取得总所授权,且总所只能授权1家分所加入本项目投标。
1.4 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1.4.1 控制价:150万元(含税包干价)。
1.4.2 报价要求:报价唯一,一次性报价。不得高于或即是控制价,不然作为不响应比选文件处理。
1.5 报名及购置比选文件:
1.5.1请有意加入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携带:
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②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到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1406报名、购置比选文件,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1.5.2 比选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24年10月14日17:00时前提交比选申请包管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包管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法提交。
1.5.3 比选申请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事情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24年10月9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的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1.6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0:00时。
1.6.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所在为: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5楼511室。
1.6.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法为: 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所在或未按第二章第34项要求递交方法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1.7 宣布媒介:本次比选通告在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网站、绵阳日报、涪江视察(客户端)、西蜀网、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宣布。
1.8 联系方法:
比选人: 庄闲和对子网站
地 址: 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
邮 编: 621000
联系人: 雍女士
联系电话: 0816-2295563